细水雾灭火系统有哪些适用和不适用的范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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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06:13

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以下火灾:(一)可燃固体火灾(A类)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包括纸张、木材、纺织品和塑料泡沫、橡胶等固体火灾等。(二)可燃液体火灾(B类)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可燃液体火灾,包括正庚烷或汽油等低闪点可燃液体和润滑油、液压油等中、高闪点可燃液体火灾。(三)电气火灾(E类)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电气火灾,包括电缆、控制柜等电子、电气设备火灾和变压器火灾等。系统不适用的范围有: 1)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用于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火灾,包括:(1)活性金属,如锂、钠钾镁钦锆;(2)金属醇盐,如甲钠等;(3)金属氨基化合物,如钠等;(4)碳化物,如钙等;(5)卤化物,如氯甲酰铝等;(6)氢化物,如铝锂等;(7)卤氧化物,如三溴磷等;(8)硅烷,如三氯;(9)硫化物,如五二磷等;(10)氰酸盐,如甲基等。 2)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应用于可燃气体火灾,包括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化气体的场合。 3)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可燃固体深位火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06:13

这种灭火器对A类火灾具有渗透的作用,如木材、布匹等,灭火剂可以渗透可燃物内部,即便火势较大未能全部扑灭,其药剂喷射的部位也可以有效的阻断火源,控制火灾的蔓延速度。
对B类火灾具有隔离的作用,如汽油、及挥发性化学液体,药剂可在其表面形成长时间的水膜,即便水膜受外界因素遭到破坏,其独特的流动性可以迅速愈合,使火焰窒息。
故细水雾灭火器具备其它灭火器无法媲美的阻燃性。水基型灭火器不受室内、室外、大风等环境的影响,灭火剂可以最大限度的作用于燃烧物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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