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股息所得需要缴税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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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0:37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资料:

企业收入为免税收入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对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

②对于居民企业之间因权益性的投资所获得的股息和红利等收益,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则也是免征的。

③非居民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居民企业取得的和该非居民企业设立在中国境内的机构或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和红利等收益是免征的。

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0:38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第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

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0:39

要分具体情况,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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