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31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0:37
一、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收入免税的条件。 1.该投资为权益性投资;
2.被投资方为居民企业;
3.投资为直接投资,主要是鼓励企业进行直接投资,参与生产经营;
4.如果投资的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流通的股票,需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不鼓励投机行为。
二、非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收入免税的条件。
1.该投资为权益性投资;
2.被投资方为居民企业;
3.投资方仅限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不包括其他非居民企业;
4.股息、红利收入需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5.如果投资的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流通的股票,需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
若能帮助你,望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0:3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简而言之,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以上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应符合3个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居民企业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处置及处置以后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