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快递公司私自拆包裹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3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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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3 20:36

快递的有邮政渠道(快件和特快专递)与非邮政渠道的(铁路民航的托运,各类快递公司等)。但不管哪种情况,都不应私自拆开用户的包裹,都凭外包装完好投交。如果外包装有破损,快递公司(包括邮局的快包和特快)都应当着用户的面打开内件,如果内件不符或有破损情况,收件人可以拒收,或者写明不符与破损情况由投递人员(或派件员)签字后,收件人再签收,以备后查。
现在,各种快递公司和物流公司正风起云涌,名目繁多,有国资的(如邮政快递,铁路快件等),有外资的(如联邦快递、DHL等),还有民营的(如天天快递、宅急送等),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差别都很大,出现你所说的情况我遇到的也不是一例两例了。我不知道你遇到的是什么样的快递公司,所以在当初选择的时候应当慎重,找一些信誉好的公司来做,好的公司不会不在乎名誉的,你的投诉也会有结果。
以后,对私自拆取你包裹的情况,不管是邮局的还是非邮局的,你都可以选择拒收和投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3 21:54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

快递私拆包裹怎么处理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快件的行为严重危害快件安全,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以及用户合法权益,相关行为人依法可能承担的责任有:

一是行政责任,《邮*》第71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8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应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是刑事责任,快递企业从业人员以外的社会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快件,应根据《刑法》第252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有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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