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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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26
一,区别:
1,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以及刑责轻重的责任由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原告不承担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任。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不以诉讼地位的特定化决定证明责仟承担的主体,而是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分别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2,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是三大诉讼共同的证据种类。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
需指出,刑事诉讼法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陈述”,分解为“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两项。
3,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对证明标准,我国三大诉讼法采取的术语不同。《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事实清楚”,与刑事诉讼法相比,少了“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是“证据确凿”,与刑事诉讼法相比,不仅没有“事实清楚”的要求,而且也没有“证据充分”的要求。
4,证明对象不同。
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有关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和量刑情节的事实;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民事纠纷产生和发展的事实和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事实;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
5,证明的程序规则不同。
由于证明程序是诉讼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诉讼程序具有一致性,所以,三大诉讼程序的不同决定了相应的证明程序也不同。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是侦查和审查起诉程序,如讯问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程序;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体现在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之中;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调查收集证据等。
二,联系:
证明是沟通实体法和诉讼法的纽带,是横跨两*域的综合概念。
因为,实体法的抽象规定和一般原则要落实到具体案件上,就必须对实体法规范的要件事实进行证明。从实体的规定上说,证明源自实体法的要求;从形式的规定上说,证明则是由诉讼法加以调整的。这一点,是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法中的证明的共同特征。
三大诉讼证明的方式也是相同的,都采用逻辑椎理。司法认知和推定等方法。另外,三大诉讼证明的主体也是相同的,即都是司法机关或者司法人员。当事人和律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我国三大诉讼法将作修改 保障*成重要原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26
三大诉讼法即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区别】
一、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1、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决定了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必然是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是发生争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刑事诉讼实行国家干预原则,决定了刑事诉讼主要由人民*提起公诉,当然对于一些简单的轻微案件,由自诉人自诉。
3、行政诉讼的职能是为解决国家行政管理权行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此,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也就是被管理者。
二、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
1、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按照“谁主张,谁举证”(这里的主张是指作为证明对象的主张)分配举证责任,在特殊情况下则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当然,在法律与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未作出明确规定时,由人民*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具体决定举证责任的分配。
2、在刑事诉讼中,则由执行控诉职能的人民*与自诉人对被告人有罪负举证责任,只要控方无法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被告人即是无罪。
3、行政诉讼则由被告行政机关就是否依法行政负主要举证责任。
【联系】
一、三大诉讼活动都是由人民*主持,刑事审判权、民事审判权、行政审判权都由人民*统一行使。
二、目的相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惩处违法或犯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的司法活动。
三、许多基本制度是共有的,包括*依法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原则(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审判案件,一律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必须公开。),两审终审制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辩论原则,人民*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四、证据的主要表现形式相同,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都需负举证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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