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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的。
有几种情况是不受理的
1.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2.对于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在3日内补送;3.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的,人民*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4.人民*裁定准许人民*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重新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5.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6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6.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热心网友
公诉案件只要符合公诉案件所要求的条件,*是必须受理的,如果不符合条件,*也可以在受理后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