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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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8:50
使用天然气也好,使用管道煤气也罢,还有使用液化煤气罐的,安全用气的意识是要时刻谨记的。但作为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颇高的一样东西,时常我们还是会看到因为燃气泄漏而导致的事故。
最近市民许先生给我们热线打来求助电话称自家液化煤气罐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生了爆炸。
许先生:
煤气罐上的阀门,他(燃气公司)说是皮吧,然后说燃气泄漏出来了。我们厨房的煤气罐是放在柜子里面的,炒完两个菜准备炒第三个菜的时候一下子炸出来。
许先生说,他家的液化煤气罐是放在厨房橱柜里面的,爆炸发生的时候家人刚好在炒菜。燃气泄漏导致的爆炸把原先内嵌在橱柜中的消毒柜也炸出来了不说,更严重的是他家人受伤的腿。
目前受伤的人员正在医院进行医治,但在采访过程中许先生向记者透露了他的顾虑。
许先生:
现在时间这么久了,我让有关部门介入也没必要。我的意思是,虽说现在燃气公司报了保险,但我不知道责任划分他们到底占了多少。打个比方,我这个病要继续看下去还要几万的,我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准备)。治疗方案需要多少钱,我心里也有个准备,比如他(燃气公司)占多少责任,我的这边也要算一下。
许先生家的液化煤气罐是通过温州昌泰燃气有限公司购买使用的。他表示,事故发生已经有几天的时间了。相关的医疗费用已经花去了3万多元,现在他迫切的想要和温州昌泰进行责任的划分,从而核算自己这边需要支付的费用。
在事故发生后,燃气公司有工作人员到许先生家进行过查看,但出具的检测单据上并没有盖章。那么从燃气公司角度来看,出现事故的原因是什么?带着问题我们与温州昌泰燃气有限公司的任经理取得了联系。
温州昌泰燃气有限公司任经理:
我们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全部理赔的,他属于钢瓶上的密封圈泄漏。因为密封圈是比较容易磨损的,一直开关使用出现泄漏,这是常见的。
就责任划分的问题,温州昌泰燃气的任经理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温州昌泰燃气有限公司任经理:
都说是我们的责任也说不过去。用户用之前按照一般的说法是要闻一下(气味)可能当时也没有注意。基本上也是属于要调解的事情。
对于许先生提出的想早日确定责任份额的划分,温州昌泰燃气任经理是这样解释的。
温州昌泰燃气有限公司任经理:
现在你就我责任马上划分掉也划分不出来,除非就是马上打官司。因为没有一个第三方的机构来裁定这个责任。
在采访进行中,许先生又跟记者取得了联系,说之前联系过他们的温州昌泰燃气的保险公司天安财险的工作人员跟他进行了联系,因为缺乏消防部门的资料,目前保险公司方面的立案工作不能展开。
那么许先生如何才能促进双方责任划分的工作尽快展开?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咨询了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杨亨其律师 。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杨律师:
首先他如果想尽快的解决的话,我建议他把燃气公司、保险公司都叫过来一起来协商确定一个赔偿的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外他需要自己去筹备资金来解决治疗的问题。而在范围内,本身保险公司就替代燃气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其实他们内部是可以进行调整的。作为被侵权人,我们只要拿到自己应该有的这部分就好了,所以建议他这样的方式。如果说协商不成功的话,那么他可能就要先把自己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支付了,然后把燃气公司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提起诉讼,让*来判断这个(责任比例)。这个他不用担心的,民事诉讼讲究高度盖然性,*去判定的时候,会根据生活中的经验和科学鉴定去分担责任,所以最终这比钱他是能得到赔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8:50
如果煤气不是自己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爆炸,可以寻求保险公司或者经营单位的赔偿。
居民使用液化气罐发生爆炸,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案,由安监部门查明爆炸原因。如果因居民使用不当造成爆炸,只能由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是因液化气罐质量问题发生爆炸,则属于产品责任,可以请求气罐的销售者赔偿,也可以请求气罐的制造商赔偿。赔偿的范围既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也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如果是在出租屋内煤气罐爆炸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自己使用瓶装煤气不当的,造成煤气瓶爆炸烧伤的,一般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责任,出租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主要是看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煤气爆炸,如果是属于房东的责任,那么房东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基本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二百二十一条【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的瑕疵担保】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资料扩展: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2条的规定,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煤气罐是液化气体,极其易燃易爆,其爆炸伤人的侵权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8:50
应该由煤气站的产权人或管理者来承担赔偿责任。煤气站爆炸,属于高度危险作业,相关法律规定易燃易爆、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的,占有者或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受害者有利之处还在于,这种案件受害者只要证明受到损害就行,有没有因果关系应该由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单位即煤气站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
煤气罐爆炸伤人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抢险、抢修。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根据有关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果燃气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则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使用者在开启液化气罐阀门和液化气灶打火等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的行为,也不能排除当液化气外泄着火时,使用者未能及时正确消防,最终导致液化气罐受热而爆炸的可能性。如果事故调查结果表明本次爆炸是由于天然气经营者的过错导致爆炸,可据此向天然气经营者主张赔偿数额。如果事故调查结果表明本次爆炸是由于使用者使用时的疏忽大意所导致,那就应该由使用者自己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8:51
本问题涉及危险物侵权责任承担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2条的规定,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煤气罐是液化气体,极其易燃易爆,其爆炸伤人的侵权责任,适用上述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