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票数过半,当天不公布选举结果合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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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8:19

村委会换届选举票数过半,当天不公布选举结果合法吗?不合法的,选举结果理应现场公布出来。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选举村民委员会,有备案参与选举的村民半数以上网络投票,选举合理;候选人得到 参与网络投票的村民半数以上的选举票,始得当选。当选总数不够应取配额的,不够的配额再行选举。再行选举的,第一次网络投票未当选的工作人员票数多地为候选人,候选人以票数多的当选,可是所得票数不可低于已投选举票数量的三分之一。

选举推行无记名网络投票、公布计票的方式 ,选举结果理应现场公布。选举时,理应开设秘密写票处。

换届选举领导组没有权力否认选举结果,但查证有徇私舞弊个人行为的,可依规报请有权力单位解决。

第十七条以暴力行为、威胁、蒙骗、行贿、仿冒选举票、谎报选举投票数等不就在方式当选村民委员会组员的,当选失效。

对以暴力行为、威胁、蒙骗、行贿、仿冒选举票、谎报选举投票数等不就在方式,妨碍村民履行选举权、被选举权,毁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个人行为,村民有权利向乡、民族乡、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市或是县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委员会和市以及相关主管机构检举,由乡镇级或是县市级城市承担调研并依法办理。大量询问追答

询问选举委员会在公布竞选名册后,忽略了两位合理合法选举人,在选举当日,经城镇,村领导干部和选举委员会商议后,准其参与了选举,我想问一下那样是不是违背选举法吗?落榜方能不能以此为由本次选过举结果吗?追答1、选举委员会的做法另当别论,下边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14条,能够觉得这两位村民已失去投诉的机遇,不可准其竞选。

第十四条 备案参与选举的村民名册理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备案参与选举的村民名册有质疑的,理应自名册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型村民选举委员会投诉,村民选举委员会理应自接到投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分决定,并公布事件处理。

2、即便这两位村民的选举难题尚需解决,但李某投票数一半以上较多,也应当选。对其没什么危害。询问落榜方如今想以此为由,选举结果,大家该怎么维护保养自身的合法权利?您看一下应该怎么办?追答关键是这两人是什么情况,假如原本没有选举权而参与,很有可能必须再次选举。假如原本有选举权,仅仅到选举时才惦记着去参与,是选举委员会愿意竞选的,那么就没事儿

询问这两位村民是村内的合理合法村民,便是忽略了,当日经商讨准其竞选的,选举委员会愿意竞选的。回答这类状况下对选举结果没有危害。如今大家能够向选举委员会规定公布选举结果。如不公布,可考虑到向上级领导人、部门去规定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8:23

不合法。在出结果的当天,就应该把结果公布给所有人,如果当天没有公布的话,那么就违反了法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8:20

这种是不合法的。但是投票选举必须在当天公布成绩,否则的话就不应该作数。因为过了一晚上的话,很有可能他们会搞一些小动作影响投票的概率,所以这是不可取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8:19

不合法,大部分都是需要当天公布的,如果不在当天公布,可以举报,这次选举就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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