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0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7:39
逮捕的程序如下:第一、是由*机关向人民*提请逮捕。第二、人民*对*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三、由*机关来执行逮捕。那么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都是由*机关来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7:40
事件发生时*不在现场看着,不是有人受伤了就可以马上处罚对方的,处理之前要经过调查取证,包括询问双方当事人和证人、拍照和提取打架使用的工具,现场物品损坏情况等。询问当事人时如果某人有说谎,当时*不知道,问了其它人之后,发现某人说的情况与事实不符,需要再询问一次;等整件事经过调查清楚后,要对伤者进行伤势鉴定,伤势程度不同,处理结果不同,如果构成轻伤、重伤,要对伤害者处以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刑事强制措施,如果是轻微伤,只能对伤害者处以治安拘留或罚款,所以伤势没鉴定之前,警方无法作出处理决定,鉴定伤势可以在伤治好前(真对很明确的),也可以在治好之后(伤势不明确的),要正确鉴定伤势,一般是伤好之后,因为区分伤势轻重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看伤的恢复情况的,如果伤治好后,身体机能无法恢复受伤之前的情况,伤势就重,能完全恢复,伤势就轻,即使身体机能可完全恢复,还要看伤疤的长度,达到一定长度就构成轻伤,达不到则属轻微伤。另外关于询问证人,警方是有业务向了解情况的证人取证,但这要证人的配合,如果证人他知道情况,却不肯说,那警方也没办法的,现在的人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况且是在农村,大家都是邻居,得罪哪一方都不好,很多人都不愿意作证人。不要胡思乱想,要信息绝大部分*是正义的,客观公正的,你应该理解他们的工作,多与他们勾通才是你要做的。
有关法律程序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参阅 说警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7:40
你的法律引用了很多,再请你看一下《*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可能是部发127号令,还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部发125号令,看到就知他们的违法所在了。
追问感谢您的回复。*抓人前是不是要核对身份信息确认是否为抓捕目标?如果不是抓捕目标可传唤到派出所协助调查,协助调查是不是不可以戴手铐?对于当前情况是不是可以对精神损失要求赔偿?要到哪些部门反映情况?追答
是的,要对犯罪嫌疑人或案犯核定准确,即使在执行*毙时还须验明正身呢。
这件事警方有不当或枉法嫌疑,可以向*投诉或*委控告,一般会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