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爱德华·李的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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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于1847年四月的塞罗戈多战役(Battle of Cerro Gordo)后升为少校。他曾参与的战役有康崔拉斯(Contreras)、楚鲁巴斯科之役(Battle of Churubusco)、以及夏布尔特佩克之役(Battle of Chapultepec)。他在此役中负伤。战争结束后擢升为中校。
美墨战争之后,他驻防于巴尔的摩港的卡洛堡(Fort Carroll)三年。其后于1852年成为西点军校校长。在西点的三年中,他改善了校园内的建筑与课程,并付出时间与官校生相处。其长子乔治·华盛顿·卡斯蒂斯·李于其任内入学西点军校,并在1854年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
1855年,奉调至第二骑兵队开赴德州前线,协助保护当地移民免受阿帕契与卡曼契族印地安人的攻击。那一阵子并不是李感到称心如意的日子。他不喜欢长期远离家人,尤其时当他的妻子病重。李只能尽可能的经常回家探视。
1859年,当约翰·布朗(John Brown )于维吉尼亚州的哈普斯渡口(Harpers Ferry)(今位于西维吉尼亚)发动突袭时,李正好人在华盛顿。于是奉命逮捕布朗并重建秩序。他迅速达成任务并返回德州的驻地。当德州于1861年脱离联邦时,李奉召至华盛顿待命。 身为维吉尼亚上流社会成员,李终身与奴隶制度接触密切,但他名下拥有的奴隶未曾多于半打。实际上,在于维吉尼亚石桥郡(Rockbridge County)的记载中重新发现其1846年的遗嘱前,未能确知其名下是否拥有任何奴隶。其遗嘱内容为在他去世时一名叫做Nancy的女奴及其子女。
然而,当李的岳父George Washington Parke Custis于1857年十月去世时,李经由于执行其遗嘱,自妻方获得了可观的房产,并有权暂时支配63名奴隶,包含男女及小孩。依Custis遗嘱所言,自其去世起的五年内,在“遗嘱执行人自视最为得当时”这些奴隶。
Custis的遗嘱于1857年12月7日认证。虽然Robert Lee Randolph、Right Reverend William Meade、与George Washington Peter与李共为遗嘱执行人,但另三人不符资格,所以仅剩李一人单独负责结算房产及支配Custis的奴隶。李发觉自己需要资金来清偿其岳父所遗留的债务,及修缮所继承的房产。于是,尽管遗嘱提供奴隶们在“遗嘱执行人自视最为得当时”得到的机会,他仍决定充分利用遗嘱所给予的五年支配权,雇用这些奴隶们到邻近的农场以及有更多工作机会的维吉尼亚东部去工作,以资获利。这项决定使Custis的奴隶们感到不满,他们曾被告知在Custis去世后即可获得自由。
1859年,这群奴隶中的三名-Wesley Norris、他的姐妹Mary、及他们的一名表亲-逃到北方。纽约论坛报(New York Tribune)收到两封(日期为 June 19与 June 21)的匿名信。这两封信基于传闻与1866年全国反蓄奴规范(National Anti-Slavery Standard)所印行的Wesley Norris的访谈记录,声称Norris等人在距宾州边界数哩处遭捕获,并送回给李,遭李施以鞭刑并以浓盐水擦拭伤痕累累的背部。他们在行刑后被迫到维吉尼亚的里士满工作,后又被转送至阿拉巴马。Wesley Norris在1863年1月于该州潜越战线至北军所控制的区域而获得自由。
李于1862年秋,五年期满后,释放Custis的其余奴隶。
对奴隶制度的观点
自内战结束后起,李通常被视为在一定程度上反对蓄奴。在战后及重建期间,李成为联盟国错失伟业论的中心象征。而当分离世代视蓄奴为严重错误后,李在一定程度上反对蓄奴的概念有助于他作为南方光荣的象征,及建立全国性共识。
最常被引用来主张李反对奴隶制的证据有:(1)Custis的奴隶,一如上述;(2)李1856年写给妻子的信函。信中写道:“我相信,在这个开化的时代,只有少数人不明白制度性蓄奴在道德上与政治上皆属有害。”(3)在战争最末期,他支持奴隶登记加入联盟国部队,并以其自由作为服务功绩的最后犒赏。
批评家则认为这些反对奴隶制度的描述误解了李的真正言行。例如说,Custis的奴隶之举通常被误解为是李本人的决定,而实际上是Custis遗嘱内的要求。李写给妻子的信函也因选择性引用而遭误述。在描述奴隶制度的害处后,他随后写道:
详述其诸般缺失到底无用。我认为,这种制度无论如何对白种人的祸害更甚于对黑色种族,而虽说我在感情上强烈支持后者的行径,我对前者更加同情。黑人在道德观念上、社会心理上与实际情形上若身在非洲会大大的好过于身在此处。我希望他们所经历的痛苦折磨-对其种族而言是必需的-可以把他们变好。他们要过多久才得受感化,端视全知全能的悲悯天意之所识与所为。 (原文:It is useless to expatiate on its disadvantages. I think it however a greater evil to the white man than to the black race, & while my feelings are strongly enlisted in behalf of the latter, my sympathies are more strong for the former. The blacks are immeasurably better off here than in Africa, morally, socially & physically. The painful discipline they are undergoing, is necessary for their instruction as a race, & I hope will prepare & lead them to better things. How long their subjugation may be necessary is known & ordered by a wise Merciful Providence.)
实际上,该信的主题-赞成富兰克林·皮尔斯总统的演沟-完全不是奴隶制的祸害,反而是非难被李描述为“既不可靠又不负责”且为“有害作为”的废奴主义。
最后,批评家指称,无论在个人上对奴隶制抱持什么样的态度,李完全参与奴隶制体系,却完全未有过任何公开性的不同作为,直到军事情况终于极度绝望后,才计划在不公平的情形下有条件的武装黑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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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于1847年四月的塞罗戈多战役(Battle of Cerro Gordo)后升为少校。他曾参与的战役有康崔拉斯(Contreras)、楚鲁巴斯科之役(Battle of Churubusco)、以及夏布尔特佩克之役(Battle of Chapultepec)。他在此役中负伤。战争结束后擢升为中校。
美墨战争之后,他驻防于巴尔的摩港的卡洛堡(Fort Carroll)三年。其后于1852年成为西点军校校长。在西点的三年中,他改善了校园内的建筑与课程,并付出时间与官校生相处。其长子乔治·华盛顿·卡斯蒂斯·李于其任内入学西点军校,并在1854年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
1855年,奉调至第二骑兵队开赴德州前线,协助保护当地移民免受阿帕契与卡曼契族印地安人的攻击。那一阵子并不是李感到称心如意的日子。他不喜欢长期远离家人,尤其时当他的妻子病重。李只能尽可能的经常回家探视。
1859年,当约翰·布朗(John Brown )于维吉尼亚州的哈普斯渡口(Harpers Ferry)(今位于西维吉尼亚)发动突袭时,李正好人在华盛顿。于是奉命逮捕布朗并重建秩序。他迅速达成任务并返回德州的驻地。当德州于1861年脱离联邦时,李奉召至华盛顿待命。 身为维吉尼亚上流社会成员,李终身与奴隶制度接触密切,但他名下拥有的奴隶未曾多于半打。实际上,在于维吉尼亚石桥郡(Rockbridge County)的记载中重新发现其1846年的遗嘱前,未能确知其名下是否拥有任何奴隶。其遗嘱内容为在他去世时一名叫做Nancy的女奴及其子女。
然而,当李的岳父George Washington Parke Custis于1857年十月去世时,李经由于执行其遗嘱,自妻方获得了可观的房产,并有权暂时支配63名奴隶,包含男女及小孩。依Custis遗嘱所言,自其去世起的五年内,在“遗嘱执行人自视最为得当时”这些奴隶。
Custis的遗嘱于1857年12月7日认证。虽然Robert Lee Randolph、Right Reverend William Meade、与George Washington Peter与李共为遗嘱执行人,但另三人不符资格,所以仅剩李一人单独负责结算房产及支配Custis的奴隶。李发觉自己需要资金来清偿其岳父所遗留的债务,及修缮所继承的房产。于是,尽管遗嘱提供奴隶们在“遗嘱执行人自视最为得当时”得到的机会,他仍决定充分利用遗嘱所给予的五年支配权,雇用这些奴隶们到邻近的农场以及有更多工作机会的维吉尼亚东部去工作,以资获利。这项决定使Custis的奴隶们感到不满,他们曾被告知在Custis去世后即可获得自由。
1859年,这群奴隶中的三名-Wesley Norris、他的姐妹Mary、及他们的一名表亲-逃到北方。纽约论坛报(New York Tribune)收到两封(日期为 June 19与 June 21)的匿名信。这两封信基于传闻与1866年全国反蓄奴规范(National Anti-Slavery Standard)所印行的Wesley Norris的访谈记录,声称Norris等人在距宾州边界数哩处遭捕获,并送回给李,遭李施以鞭刑并以浓盐水擦拭伤痕累累的背部。他们在行刑后被迫到维吉尼亚的里士满工作,后又被转送至阿拉巴马。Wesley Norris在1863年1月于该州潜越战线至北军所控制的区域而获得自由。
李于1862年秋,五年期满后,释放Custis的其余奴隶。
对奴隶制度的观点
自内战结束后起,李通常被视为在一定程度上反对蓄奴。在战后及重建期间,李成为联盟国错失伟业论的中心象征。而当分离世代视蓄奴为严重错误后,李在一定程度上反对蓄奴的概念有助于他作为南方光荣的象征,及建立全国性共识。
最常被引用来主张李反对奴隶制的证据有:(1)Custis的奴隶,一如上述;(2)李1856年写给妻子的信函。信中写道:“我相信,在这个开化的时代,只有少数人不明白制度性蓄奴在道德上与政治上皆属有害。”(3)在战争最末期,他支持奴隶登记加入联盟国部队,并以其自由作为服务功绩的最后犒赏。
批评家则认为这些反对奴隶制度的描述误解了李的真正言行。例如说,Custis的奴隶之举通常被误解为是李本人的决定,而实际上是Custis遗嘱内的要求。李写给妻子的信函也因选择性引用而遭误述。在描述奴隶制度的害处后,他随后写道:
详述其诸般缺失到底无用。我认为,这种制度无论如何对白种人的祸害更甚于对黑色种族,而虽说我在感情上强烈支持后者的行径,我对前者更加同情。黑人在道德观念上、社会心理上与实际情形上若身在非洲会大大的好过于身在此处。我希望他们所经历的痛苦折磨-对其种族而言是必需的-可以把他们变好。他们要过多久才得受感化,端视全知全能的悲悯天意之所识与所为。 (原文:It is useless to expatiate on its disadvantages. I think it however a greater evil to the white man than to the black race, & while my feelings are strongly enlisted in behalf of the latter, my sympathies are more strong for the former. The blacks are immeasurably better off here than in Africa, morally, socially & physically. The painful discipline they are undergoing, is necessary for their instruction as a race, & I hope will prepare & lead them to better things. How long their subjugation may be necessary is known & ordered by a wise Merciful Providence.)
实际上,该信的主题-赞成富兰克林·皮尔斯总统的演沟-完全不是奴隶制的祸害,反而是非难被李描述为“既不可靠又不负责”且为“有害作为”的废奴主义。
最后,批评家指称,无论在个人上对奴隶制抱持什么样的态度,李完全参与奴隶制体系,却完全未有过任何公开性的不同作为,直到军事情况终于极度绝望后,才计划在不公平的情形下有条件的武装黑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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