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法律分析:要对公是因为,公司单位拿了可以报销。并且如果是公对公,必须要开**,否则是不符合税务局规定的。对私就是个人*,写的是个人的名称。两者之间没有很大的区别 只是*的类型可能不一样。对公司可能开专用*。对私的话开普通*就好了 还有就是开*时,购买方的信息填写不一样。*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
第三十条 违反*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