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2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11:39
企业应当与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法律的严格约束下,现在用人单位都比较注意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实务中,有的企业对于员工出于各种目的而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不知如何处理。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来说危害极大。所以,企业一旦用工,一定要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要严格遵循先签劳动合同再入职的原则,不签合同一律不予录用。1)企业在实际用工之时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如果遇到员工不愿意签合同的情况,企业应做好《劳动合同法》宣传工作,说明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本人来说是最大的保障,争取员工的积极配合。3)企业也可以通过制定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4)因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拒绝订立等情形,*一般会判断为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但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5)如果员工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已经与员工磋商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有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或者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有书面通知,由员工签收,尽可能把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记录在案。6)当然,企业从根本上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是不雇佣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11:39
该员工为什么不配合呢?是否你们的合同过于苛刻?如果这样,对你们不利.
不管怎样,可以该员工私自离岗开除,但需赔二个月薪水(如果其工作超过半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11:40
如果不签,则不能录用.除非他出具书面的材料,表明是其自愿不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11:40
用工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的,用工单位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你公司的这种情况在该员工入职后的第31天起必须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你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到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这段时间补发双倍工资再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