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1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12:27
任何公民如果想要开车上路,都必须要取得驾照,而取得驾照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驾照考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申请机动车驾照做了比较详 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年龄条件: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 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 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 岁以下;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1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 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 身体条件。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 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视力:申请大型客 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
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 对数视力表49以上。辨色力:无红绿色盲。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 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 能正常。 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 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 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 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 眩晕症、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 的;三年内有吸食、注射*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 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未满五年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4) 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 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第二,申请机关。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1)在户 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2)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3)现役军人(含*),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 申请;(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第三,申请材料。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1)申请人 的身份证明;(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 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四,申请程序。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照预约曰期安排考试。考试顺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 下简称“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科目三道路驾 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 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
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 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 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 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 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