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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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15:19
答;行政执法中如何适用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判定,涉及执法机关是否能够认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进而认定其违法行为存在,是执法办案的重点问题。 我国的实体法,包括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另外法律也规定了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因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行政执法时,应该严格执行法律的上述规定。当产品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下统称强制性标准)时,应当依据强制性标准或者严于强制性标准的企业标准进行检验;产品无强制性标准的,应当依据企业明示的产品标准进行检验。 本案中,省技术监督局认为企业生产的调和漆在诸多性能指标上未做规定或低于行业标准,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他们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应该指出的是,调和漆属于建筑材料,该产品有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即GB18581一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企业生产、销售调和漆应该遵守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