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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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01:46
A、严格意义上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不需要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出的结论可能是项目可行,也可能结论是项目不可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只是对这个项目可行,还是不可行进行研究,得出一个结论,并将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说明。
B、目前来说,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多数是为了项目去报批,如果是核准项目,应该缩写项目申请报告,如果是审批项目,应该编写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发改部门应该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后,出具批复文件。现实中有很多都没有做评审工作。
C、*在核准与审批项目时,前置条件是有土地、环境、规划三个方面的意见,如果没有,*是核准或审批的,所以就形成了项目可行性报告书中一般都附有选址意见书。
D、规划局发的不仅仅是项目选扯意见书,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办公用地、公用用地等国有投资项目的,私营的出具的是规划条件通知书,规划局根据土地用途与性质发的也不同。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01:47
选址意见书在项目建议书阶段,批可研报告的前提就必须有选址意见书,这就像做建筑,得先有柱子才能有板,不能只有板没柱子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