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能否在姓名中使用英文字母?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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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33

根据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法律)第四条等法律规定,自然人在不违背公序良俗,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等情形下,依法享有自己的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列如,父母给未成年子女取名为姓氏加英文字母等情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均受法律的保护。

参考法律规定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法律)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34

好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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