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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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2:15
证券承销的过程中有四种成交方式
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它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
1、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
2、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
3、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人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要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
4、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放置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协议中应当载明承销方,承销期满,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
拓展资料:
投资银行 (Investment Banks)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类 金融机构 。 主要从事 证券发行 、承销、交易、 企业重组 、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 风险投资 、项目融资等业务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 ,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 金融中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