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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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31
不管多少分贝,只要造成扰民就属于违法。
声音标准的检测和评价如下:
1、对于一些疗养院、别墅区以及高级宾馆来说,相对需要较为安静的环境,所以一般都会建造在农村或者是城郊地区。对于这类区域白天的不能超过50分贝,夜晚不能超过40分贝;
2、如果是用于居住的地区、机关部门的办公区的话,对于这类区域白天的不能超过55分贝,夜晚不能超过45分贝;
3、如果属于商业区、住宅区以及工业区的话,对于这类区域白天的不能超过60分贝,夜晚不能超过50分贝;
4、对于工业区来说,其工作环境较为复杂,节奏很快,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太过安静的环境,所以对于这类区域白天的不能超过65分贝,夜晚不能超过55分;
5、如果是属于城市交通的道路区域或者是穿过城区的航道区域的话,对于这类区域白天的不能超过70分贝,夜晚不能超过55分贝。
如果超过了上述规定的分贝值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就已经构成了扰民行为。环境噪音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具体很多的影响,不仅可以影响大家的工作质量,对于日常的休息影响也是十分恶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32
声音达到50~65分贝属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32
不管多少分贝,只要造成扰民就属于违法,一般居民区的噪音是不可以超过50DB的,如果是车流或人流大的地方,一般是不可以超过60DB的。但最为主要的违法判定标准还是是否造成了扰民,如果不造成扰民或者没有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基本就不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