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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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19:46
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一般而言,他们负起公司例行公务的种种责任,也拥有来自董事会或主要股东所授予之特定的执行权力。
有部份企业为强化他们的职权等,会另外授予他们执行董事的职衔。而如果他们本身就是合伙人或股东,执行董事也是他们另一个重要的职称。虽然他们要负起例行公务的责任,然而主要职司实是行政管理或重大公司*的执行等。
扩展资料:
根据新《公司法》第六章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高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19:46
一般是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整个组织的管理负有全面责任的人,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组织的总目标、总战略,掌握组织的大致方针,并评价整个组织的绩效。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作用主要是参与重大决策和全盘负责某个部门,兼有参谋和主管双重身份。
企业高层管理者在战略决策中的职责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工作性质有如下特点:
(1)是组织的中坚力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P;
(2)上司所提的绩效要求往往是原则性的,而他对下属的指令却必须是具体的、可操作的;
(3)上下信息流动的必经通道;
(4)长期性要求.一方面决策总与长期相联系,另一方面企业不能频繁更换高层管理人员;
(5)工作的付出是技能、智慧、体力和心力,技能、智慧、体力自己可以对人讲清楚或能被外部感知,但心理所承受的压力和疲惫,只有自己知道;
(6)工作绩效受外部制约和偶然因素的影响较大,和本人努力并不一定成正比。
(7)工作类型有两类,企业某一经营单位的领导者和某一职能的总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19:47
《公司法》规定的企业高管的职位:董事长(及董事)、总经理(CEO)、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营销总监、行政总监、人事总监、监事会总监等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19:47
公司的董事、监事并不等同于公司的高管。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