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单位有什么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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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5 23:17

一、 工伤认定 公司赔偿哪些项目? 因 工伤 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 工资福利 ; 2、五级、 六级伤残 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 ; 3、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 经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工伤基金和单位都有赔偿责任。 医疗费 、康复费等 医疗费用 由工伤基金报销。员工的 工资 由单位按月支付,工资保持原工资福利不变。如果有伤残,由工伤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在员工 解除劳动关系 时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 法规 确定支付方。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 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工伤期间 停工留薪期 最长是多久? 工伤医疗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 后,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可见,就算是参加了 工伤保险 ,发生了 工伤事故 之后不可避免的公司是要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的。首先,在此期间职工不能上班的这种结果是由于工伤才导致的,所以,期间的收入在理论上来说不应该受到任何损失,而这部分的赔偿不是由工伤保险机构负担的,因工伤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义务也是在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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