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异地备案后余额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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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医保转移后,原个人账户钱转到新开个人账户,原统筹账户,转移至新开统筹账户。如果有时间冲突,以个人意愿为准,可以取消某一地的账户,统筹账户关闭,个人账户钱退还给个人指定银行账户。如果已经完成转移,没有收到款项,可以投诉当地医保处理机构。银行不负责处理这个,首先要求当地医保处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金额,转账时间,以及办事回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十五条 迁离本省或者在本省内流动的,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转移使用;无法转移的,应当退还本人。划入统筹基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归原统筹单位全体参保人员所有,不予转移,也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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