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拍卖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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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6 00:56

法律主观:

对于如何 强制执行 拍卖房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强制拍卖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请求复议,*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关于冻结、拍卖 上市公司 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确定后,*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 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的意见,获得*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5、确定拍卖保留价 在拍卖会召开之前,*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举行拍卖会时,*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的同意。 7、确认拍卖结案 对拍卖结果,*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拍卖结果确认后,*应配合拍卖机构将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拍卖的标的是动产的,由拍卖机构直接交付给买受人,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拍卖房子强制执行由*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

*的拍卖房可以买吗?1、无产权证房能否拍卖:现实生活中,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买卖大量存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是强制性规范。但从立法目的看,该条款目的在于*权利人不明的房地产的转让,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而不在于禁止交易或*合同自由。从该条款规范的行为对象看,是禁止直接引起所有权变动的登记过户行为,并未规定除了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转让行为无效,如使用权的转让。因此,该条款不属于效力性规范。从以上阐述中可以看出,经公开拍卖并且权属明晰,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2、此房是否可以购买:经公开拍卖并且权属明晰,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但根据您的描述,该小区已入住6年还未取得房产证,本主持人建议您还是谨慎购买此房,以免造成您日后上市交易的困扰。3、竞拍成功后所缴纳费用:关于费用问题由于各拍卖行所收取的费用有所不同,建议您可以咨询拍卖此房的拍卖行。4、注意事项:(1)要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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