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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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0 14:48
!《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您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但是,并不能据此否认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的劳动时间和休息办法。就算用人单位的没有通过劳动部门的审批,也不能据此来否认整个劳动 合同的效力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 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如用人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的,需向劳动者 支付赔偿金 ,每做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赔偿金;如不是违法解除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的,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 支付经济补偿金 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金 ,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欢迎来所来电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