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保那年开始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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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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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职工医疗保险从2001年开始施行。对缴费年限有以下规定:女性缴纳到55周岁,男性缴纳到60周岁,办理退休时,法定有效连续工龄(参加工作到2001年10月)视同为缴费年限,加上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足:女满25年、男满30年,同时,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不足部分要一次性补齐(用人单位按参保人缴费工资的7%补缴,参保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补缴),以后即可享受退休职工待遇,每年只缴纳大额救助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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