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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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03:07
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公积金是国家强制缴纳的。 1、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后,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公积金,且应该在被录用之日的三十天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的缴存登记,用人单位拒绝缴纳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用人单位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总之,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必须要缴纳的,属于强制缴纳。如果不按时足量的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将会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的时间内补足,如果过期不补的,将会对其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用人单位不缴纳罚款也不补齐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