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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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2:40
性格不可强求一致
【原文】人之至亲,莫过于父子兄弟。而父子兄弟有不和者,父子或因于责善,兄弟或因于争财。有不因责善、争财而不和者,世人见其不和,或就其中分别是非而莫名其由。盖人之性,或宽缓,或褊急,或刚暴,或柔懦,或严重,或轻薄,或持检,或放纵,或喜闲静,或喜纷孥,或所见者小,或所见者大,所禀自是不同。父必欲子之强合于己,子之性未必然;兄必欲弟之性合于己,弟之性未必然。其性不可得而合,则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父子兄弟不和之根源也。况凡临事之际,一以为是,一以为非,一以为当先,一以为当后,一以为宜急,一以为宜缓,其不齐如此。若互欲同于己,必致于争论,争论不胜,至于再三,至于十数,则不和之情自兹而启,或至于终身失欢。若悉悟此理,为父兄者通情于子弟,而不责子弟之同于己;为子弟者,仰承于父兄,而不望父兄惟己之听,则处事之际,必相和协,无乖争之患。孔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此圣人教人和家之要术也,宜孰思之。
【译文】人际关系中,最亲的莫过于父子和兄弟。然而,父子与兄弟有不和睦的。父与子之间,或者因为(父亲对孩子)求全责备,兄与弟之间,或者因为相互争夺家产。有的父子之间、兄弟之间并没有求全责备、争夺财产,却也很不和睦,周围的人看见他们不和,有的便从这种不和中分辨是非,最终仍找不到理由。人的性情,有的宽容缓和,有的偏颇急躁,有的刚戾粗暴,有的柔弱儒雅,有的严肃庄重,有的轻浮浅薄,有的克制检点,有的放肆纵情,有的喜欢闲雅恬静,有的喜欢纷纷扰扰,有的人识见短浅,有的人识见广博,各自的性格各不相同。父亲如果一定要强迫子女合于自己的性格,而子女则未必是那个样子;兄长如果一定要强迫弟弟合于自己的脾气,而弟弟也未必如此。他们的性格不可能做到相合,那么他们的言语与行动也不可能相合。这就是父与子、兄与弟不和睦的最根本的原因。况且一般面临一件事情时,一方认为正确,一方认为错误;一方觉得应当先做,一方认为应当后做,一方以为应该急,一方以为应该缓,观点不同竟然是这个样子。如果彼此都想要对方和自己相同,结果必然会导致争吵与论辩,争吵、论辩不分胜负,以至于三番五次,更至于十次八次,那么不和自此就会产生,有的竟到了一生失去和睦的地步。
如果大家都能明白这个道理,父亲和兄长对子女与弟弟通情达理,且不苛求他们与自己相同;做子女和弟弟的,恭敬地追随着父兄,却并不期望父兄只听取自己的意见,那么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必定相互和协,没有乖离争论的祸患。孔子说:“对待父母,、屡次婉言劝谏,看到自己的意见不被采纳,还必须恭恭敬敬,不违背父母,仍然在做事的时候无怨无悔。”这就是圣人教给人们和家的重要方法,我们应认真思考。
【点评】人的年龄、性格、阅历不同,做事方式也不相同。任何人都不应将自己的看法强加给他人。在家庭中、社会上,我们都应该以欣赏的眼光去看待别人,只要他人的观点、做法不为过错,我们都应以宽厚的胸怀去接纳。这样,我们不但会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还能在他人身上学到好的东西补益自身。当然,凡事都应有度。不“强合于己”,并不意味着要去顺从、迎合别人,重要的是学会沟通,“求同存异”。如果您被不良的人际关系所困扰,不妨如此试一下。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父父,子子,君君,臣臣”都有严格的界限,父为子纲,君为臣纲,不可越雷池一步。“性不可以强合”,如此开明的观点出现在宋代,足见袁采在父子家庭兄弟观念上的超前意识。
人宜将心比心
【原文】人之父子,或不思各尽其道,而互相责备者,尤启不和之渐也。若各能反思,则无事矣。为父者曰:“吾今日为人之父,盖前日尝为人之子矣。凡吾前日事亲之道,每事尽善,则为子者得于见闻,不待教诏而知效。倘吾前日事亲之道有所未善,将以责其子,得不有愧于心!”为子者曰:“吾今日为人之子,则他日亦当为人之父。今父之抚育我者如此,畀付我者如此,亦云厚矣。他日吾之待其子,不异于吾之父,则可以俯仰无愧。若或不及,非惟有负于其子,亦何颜以见其父?”然世之善为人子者,常善为人父,不能孝其亲者,常欲虐其子。此无他,贤者能自反,则无往而不善;不贤者不能自反,为人子则多怨,为人父则多暴。然则自反之说,惟贤者可以语此。
【译文】父与子之间,有的彼此不思考自己的职责,却责备对方,这是导致父子不和的根源。如果父与子各自都能反思一下自己,那么就会相安无事。做父亲的应这样说:“我现在为做父亲,从前曾经是别人的子女。大凡我原来侍奉父母的原则是每事求尽善尽美,那么做子女的兢会有所闻见,不等做父亲的去教导他们,他们就会明白怎样去对待父母了。倘若我过去侍奉父母未能尽善尽美,(如今)却去责备孩子不能做到这些,难道不有愧于自己的良心吗?”做儿子的应该这样说:“我今天是别人的儿子,日后肯定会做他人的父亲。今日我的父亲这样尽心尽力地抚养培育我,并且为我付出许多心血,可以称得上是厚爱了。日后我对待自己的子女,只有做到与我父亲待我的程度一样,才可以无愧于自己的良心。如果做不到这些,不仅仅有负于子女,更无颜面去见父亲。”世上善于做儿子的人,常常也很善于做父亲,不能够孝顺其双亲的,也常想*其子女。这其中没有别的道理,贤达的人能够反省自己,那么做事就会稳当少出差错。不贤达的人不能反省自己,做儿子就多怨恨,做父亲则多暴戾。如此看来自省的道理,只有贤达的人才可以谈论。
【点评】“换位思考”是如今谈论较多的话题。在与人相处时,我们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在家庭中亦是如此。然而,由于血缘因素的存在,家庭关系成为了一种较为特殊的社会关系。因此,很多时候我们在与家人相处时忽略了技巧和必要的逻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将心比心,懂得了这样的道理,我们才会将我们的“避风港湾”装点得更为美丽,才会拥有一个更为温馨、‘和谐的生活氛围。
随时疏解,方为忍之高境
【原文】人言居家久和者,本于能忍。然知忍而不知处忍之道,其失尤多。
盖忍或有藏蓄之意。人之犯我,藏蓄而不发,不过一再而已。积之既多,其发也,如洪流之决,不可遏矣。不若随而解之,不置胸次。曰:此其不思尔。曰:此其无知尔。
曰:此其失误尔。曰:此其所见者小尔。曰:此其利害宁几何。不使之人于吾心,虽日犯我者十数,亦不至形于言而见于色,然后见忍之功效为甚大,此所谓善处忍者。
【译文】人们常说家庭能长久和睦的根本原因,在于能够忍耐,然而徒知忍耐而不明白如何去忍耐,其中的失误会更多。大概忍耐中有的具有隐藏蓄积的意思在内。别人冒犯了我,我埋藏隐蔽而不发露,这种做法仅适用于一两次罢了。积蓄的越多,发泄之时,越像洪流决口,不可遏止。不如将愤懑随时发泄,随时调解,不存留于胸中为好。(并且要学会自己安慰自己,不妨对自己)说:他这样做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他这样做是因为无知;他这样做是失误所致的;他这样做是因为其自身见识狭窄;他这样做对我来说又有多大的利害关系呢?不把这些事放在心上,即使每天冒犯我数十次之多,也不至于在言语表情上表现出任何的愤怒之色,这样才能看出忍耐的功效是多么大啊,这才是善于忍耐的人。
【点评】所谓的“忍”,不过是宽容的一种表现,当心中充满关爱,我们就不会过多地去计较一些小事。学会理解,我们就不会让自己陷入苦恼的漩涡。另外,要想使家庭关系和谐,也应学会必要的处世方法。相敬如宾,不一定适合所有家庭。矛盾就像绳结,要随时去解,不要让问题堆积成待发的火山。如此看来,随时吵吵架,并不都是坏事,不过要注意“方式”和把握好自己的情绪罢了。
亲戚之间莫记仇
【原文】骨肉之失欢,有本于至微而终至不可解者。止由失欢之后,各自负气,不肯先下尔。朝夕群居,不能无相失。相失之后,有一人能先下气,与之话言,则彼此酬复,遂如平时矣。宜深思之。
【译文】亲人之间不和睦,往往是源于细小琐碎之事,却最终导致了终生失和。终生失和的原因恐怕是失和之后,彼此各怀气愤,谁也不肯先提出和解,谁也不肯认输。人与人朝夕相处,不可能没有相互失礼之处,如果这时其中的一人能够先主动讲和,与对方平心静气地把话说开,那么彼此的关系就会恢复,和好如初。这个道理应该好好思考一下。
【点评】朝夕相处的骨肉至亲,因一些小事而矛盾,这是极为正常的。关键在于有了矛盾后,要努力加以恢复。主动把话说开,是大度的表现,无关乎尊严。和人相处莫记仇,不仅是亲人相处,也是处理朋友、同事间的矛盾时都应做到的。
为人岂可不孝
【原文】人当婴孺之时,爱恋父母至切。父母于其子婴孺之时,爱念尤厚,抚育无所不至。盖由气血初分,相去未远,而婴孺之声音笑貌自能取爱于人。亦造物者设为自然之理,使之生生不穷。虽飞走微物亦然,方其子初脱胎卵之际,乳饮哺啄必极其爱。有伤其子,则护之不顾其身。然人于既长之后,分稍严而情稍疏。父母方求尽其慈,子方求尽其孝。飞走之属稍长则*不相识认,此人之所以异于飞走也。然父母于其子幼之时,爱念抚育,有不可以言尽者。子虽终身承颜致养,极尽孝道,终不能报其少小爱念抚育之恩,况孝道有不尽者。凡人之不能尽孝道者,请观人之抚育婴孺,其情爱如何,终当自悟。亦由天地生育之道,所以及人者至广至大,而人之报天地者何在?有对虚空焚香跪拜,或召羽流斋醮上帝,则以为能报天地,果足以报其万分之一乎?况又有怨咨于天地者,皆不能反思之罪也。
【译文】人在婴孩时代,对于父母的依恋是极为深切的。而父母对于处在婴孩时代的儿女,爱护怜惜之情也很深厚,抚育时的关心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大概由于父母和孩子相连的气血刚刚分离,相去还不算遥远,并且婴孩的声音笑貌本身便能取悦于人,得到人的疼爱的缘故吧!这也是造物者特意安排的自然而然的道理,使这个世界能生生不息。即使是飞禽走兽、微生物等也是如此,当它们的子女刚刚脱离母体的时候,哺乳喂养极其细致。如有意外的伤害降临到它们孩子身上之时,它们会奋不顾身去保护孩子。然而,当孩子渐渐地长大之后,名分稍稍严格起来,感情也日渐疏远起来。此时父母极力要求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慈祥,子女们也力求做到至孝。飞禽走兽之类渐渐长大之后,母与子不相识认,这是人之所以与飞禽走兽不相同的地方。但是,父母在孩子幼小之际,对他们爱念抚育之情,简直不可以用言语表达得尽。子女们即使终其一生承颜致养,孝顺父母,极尽孝道,也不能报答父母从小爱念抚育的恩情,况对有些人来说,根本不能尽孝道。凡是不能尽孝道的人,请他注意一下人们是怎样抚育婴孩的,(看看)其中的情爱分量有多重,最终就会自己醒悟。正如天地孕育万物的至理,这种至理涉及到人类的又是那样广大,而人类怎样去报答天地呢?有的对着空中焚香跪拜,有的请道士做道场以祭祀上帝,认为这样就能报答天地至爱,果然能报答其万分之一吗?更何况还有一些对天地有埋怨责怪的人,这些都是不进行反思的过错啊!
【点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每一个人从“呱呱坠地”的一刹那起,便开始沐浴在父母的爱抚之下,那么这种源源不断的亲情之爱,当以什么来作为报答呢?只有至孝。即使至孝也只能报答得一部分恩情!然而,在如今这个快节奏的时代,繁忙的生活中,你可能很少有时间在父母身边尽孝心,更多的是给予他们物质上的满足。但父母的需要并不完全是这些,关心他们,更重要的是在心理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照。每周至少打一个电话,有时间常回家看看,这样的要求并不高,然而你能做到吗?父母爱子应有当【原文】人之有子,多于婴孺之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无故叫号,不知禁止,而以罪保母。陵轹同辈,不知戒约,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则曰小未可责。日渐月渍,养成其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及其年齿渐长,爱心渐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抚其小疵以为大恶。如遇亲故,装饰巧辞,历历陈数,断然以大不孝之名加之。而其子实无他罪,此父母妄憎之过也。爱僧之私,多先于母氏,其父若不知此理,则徇其母氏之说,牢不可解。为父者须详察之。子幼必待以严,子壮无薄其爱。
【译文】人们有了孩子,大多在孩子处在婴孩之时由于过分溺爱而忽略了他们的坏毛病。放纵他们提出的各种要求,也放纵他们的各种各样的行为,他们无缘无故叫喊胡闹,不知道加以制止,却以此怪怨看护孩子的人。孩子欺侮了其他小孩,大人不懂得管教自己的孩子,却怪罪被欺侮的孩子。有的父母尽管承认孩子的所作所为是错的,但又说孩子小没有必要责备。久而久之,便养成了孩子的恶习,这就是父母溺爱孩子造成的过错。等到孩子渐渐长大,父母的溺爱之心渐渐淡化,孩子稍稍有过失,便会使父母感到极其厌恶进而大发脾气,将孩子的小错看成是很大的错误。如果遇到亲朋故旧,更会历数孩子的过失,并坚决地把大不孝之名加在孩子的身上。但孩子的确又没有其他的罪过,这是父母妄加憎恶的过错。极端的爱憎感情大多首先来自于母亲,父亲如果不懂得这个道理,仍听信母亲的话,认为她说的是不能改变的真理,那就会犯同样的错误。做父亲的必须详细了解并观察儿子的言行,孩子小的时候要严格地要求他,长大后也不应减少对他的爱。
【点评】婴儿出世后简单犹如一张白纸,最初为其着色描摹的七彩的笔把握在父母的手中。父母供给他吃穿的同时也教会他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哪些事情应该去做,哪些事情不应该去做。孩子在接受不断的教育中走向成熟,有朝一日,推开父母的双手,大胆地投入到生活的洪流中去,从此,他也承担起了孕育下一代的光荣使命。在不断的轮回与发展中,历史给了我们一条经验:不要过分溺爱孩子。
俗语说得好,“小时不管,到大上房揭瓦”。意即当小孩子处于可塑性阶段,大人纵容他的一切,不懂得教育他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那么长大*之后,他会干出令父母吃惊又无奈的事情,这时父母后悔却失去了约束他的能力。因此,父母要给孩子一个权衡利弊的砝码,传他为人处世的技巧,给他待人接物的方法,让他感受到其自身必须承担的责任一而这不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十分重要的。
身教重于言传
【原文】人有数子,无所不爱,而为兄弟则相视如仇仇,往往其子因父之意遂不礼于伯父、叔父者。殊不知己之兄弟即父之诸子,己之诸子,即他日之兄弟。我于兄弟不和,则己之诸子更相视效,能禁其不乖戾否?子不礼于伯叔父,则不幸于父亦其渐也。故欲吾之诸子和同,须以吾之处兄弟者示之。欲吾子之孝于己,须以其善事伯叔父者先之。
【译文】一个人不管有几个儿子,对每一个儿子都无限厚爱,然而他往往对自己的兄弟却相视如仇敌。他的儿子们也往往受父亲的影响,对伯父、叔父不加礼遇。孰不知自己的兄弟就是自己父亲的几个儿子,自己的几个儿子在日后也会成为兄弟。自己和亲兄弟不和睦,那么几个儿子则争相仿效,又能阻止他们彼此乖违不和呢?儿子们对伯父、叔父不加以礼遇,那么日后他们将会不孝顺父亲。所以想要使自己的儿子们和睦相处,必须以自己和兄弟和睦相处的例子给他们看。如果想要孩子日后能孝顺自己,就必须首先让他们做到善待叔父、伯父们。
【点评】《世说新语·德行篇》中有一段文字:“谢公夫人教儿,问太傅:‘那得初不见君教儿?’答曰:‘我自教儿。’”,这个故事是说谢公的夫人在教导儿子时,追问太傅谢安为什么从来不见他教导儿子,谢安回答说他是以自身言行来教导儿子的。诚然,身教重于言传。父母是孩子最有影响力的老师,一个人如果自己没有德行,却用德行来教育子女,这往往起不到任何作用。有其父,必有其子,希望我们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时能找到一条最有效的办法。
亲戚不宜多借贷
【原文】房族、亲戚、邻居,其贫者才有所阙,必请假焉。虽米、盐、酒、醋,计钱不多,然朝夕频频,令人厌烦。如假借衣服、器用,既为损污,又因以质钱。借之者历历在心,日望其偿;其借者非惟不偿,以行行常自若,且语人曰:“我未尝有纤毫假贷于他。”此言一达,岂不招怨怒。
【译文】一个大家族中、众亲戚中,或众邻居中,必然有些经济拮据、生活窘迫、日用不够的人。一旦有所缺,一定会向富裕家庭求借。虽然米面、盐酒酱醋之类,值钱不多,但如果频繁地求借,也会令人感到厌烦。如果求借衣服器皿等物事,既容易被污损,又容易被拿出去换钱。所以一旦东西借出之后,主家便会时常记挂在心上,每天盼望求借者快快归还;如果求借东西的人不但不快快归还,反而看上去像是若无其事、毫不挂怀,并且对人说:“我从来没有向他借过一针一线。”这话如果传到物主耳朵里,岂能不招来物主的怨恨之情!
【点评】亲者,近也。戚者,忧也。“亲戚”最初的意思便是能与自己一起同甘共苦的亲近之人。然而,再近的亲戚交往也要有度。如果自己恒贫,而常假借求助于他人,及至他人有事,自己无钱无力,则此种交情,绝不可持久。自古就有“亲戚不交财,交财两不来”的说法。亲戚之间如果钱财来往过多,便有了利益之争,如果处理不得当,便最终连陌生人不如。袁氏此段议论,深契常人之性,可谓中肯之至。
婚配需条件相当【原文】有男虽欲择妇,有女虽欲择婿,又须自量我家子女如何。如我子愚痴庸下,若娶美妇,岂特不和,或有他事;如我女丑拙狠妒,若嫁美婿,万一不和,卒为其弃出者有之。凡嫁娶因非偶而不和者,父母不审之罪也。
【译文】家中男孩要聘媳妇,女孩要定女婿,做父母的得考虑一下自家的子女条件如何,如果自家儿子愚笨平庸,却娶了一个美貌女子为妻,不但夫妻会不和,还会发生其他事情。如果自家女儿又丑又笨还爱争风吃醋,却嫁了一个好女婿,万一夫妻不和,就会被人家抛弃。大凡男女结婚后,因为不般配而导致双方不能和睦相处的,都是做父母的事先没有考虑周全的过错。
【点评】门第观念带有很强的封建色彩,这于今天早已过时。婚嫁讲究门当户对,该观念也已被今人所摒弃。但如果从最现实的角度思考,婚配的双方需要条件大体相当,也的确有几分道理。假如婚配的双方,经历、思想截然不同,在家庭生活中两人就很难合到一起。黛安娜与查尔斯王子的悲剧,根源不在于两人出身门第的悬殊而在于门第出身造成的二人思想的差距。由此看来,嫁入豪门和迎娶佳妻时都需要慎重考虑,彼此仍需多交往磨合。
收养亲戚当得法
【原文】人之姑、姨、姊、妹及亲戚妇人,年老而子孙不肖,不能供养者,不可不收养。然又须关防,恐其身故之后,其不肖子孙却妄经官司,称其人因饥寒而死,或称其人有遗下囊箧之物。官中受其牒,必为追证,不免有扰。须于生前令白之于众,质之于官,称身外无余物,则免他患。大抵要为高义之事,须令无后患。
【译文】人的姑母、姨母、姐姐、妹妹等女性亲属中,有些年老而子孙又不孝顺,以至得不到赡养的,应该把她接到家中奉养起来。但同时又要谨慎,因为怕她死后,她的那些不肖子孙胡搅蛮缠而与你打官司,说什么被你收养的人是因为你不给衣食,受饥挨饿死去的,或者说死者留下些财物被你占去。官府接到状纸,必定会调查取证,免不了闹得你家中鸡犬不宁。所以,必须让被你收养的亲戚在生前就把情况向大家说清楚,并在官府备案,讲清自己并无财产,以免今后产生祸患。一般来说,要做一些高尚的事情,事先必须考虑周全,以免留下后患。
【点评】在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不完善的社会中,这的确是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然而我们又绝对不可因为怕将自己陷入纠纷中,而放弃为“高义之事”,放弃自己的原则。最好的办法是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在收养亲戚时要得法,而绝对不是置之不顾。“大抵要为高义之事,须令无后患”,从现实角度看,袁采的思虑可谓周密。
遗嘱之文宜预为
【原文】父祖有虑子孙争讼者,常欲预为遗嘱之文,而不知风烛不常,因循不决,至于疾病危笃,虽心中尚了然,而口不能言,手不能动,饮恨而死者多矣。况有神识昏乱者乎!
【译文】有些做父亲祖父的担心自己死后孩子们会因为财产问题而发生争执,就想早早写下遗嘱。然而他们不知道祸福不定,世事难料,常犹豫不决。等到他们疾病发作,病势加重之时,虽然心中还明白,但已是口不能言,手不能动,只能含恨死去。何况有人在临终前已是神智不清,这就更无法立遗嘱了。
【点评】凡事都应提前谋划,以防有变。三国时刘表在考虑*人时犹豫不决.病危而遗嘱未立。蔡夫人与蔡瑁、张充商议,假写遗嘱,令表幼子刘琮为荆州之主。后曹操趁机引大军来攻荆州,蔡夫人又怕刘备及刘表长子刘琦兴兵问罪,决意献荆襄九郡与曹操,遂引起荆州大乱。“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由此看来,袁采此语可为立世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