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开工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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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正式列入本地、市基本建设施工计划(含商品房生产计划)。

(二)已领取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地址通知书;建设单位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征地协议书、公证书、土地使用证、拆迁等有关手续已经办妥。建设用地实现了“三通一平”,工程放线定位已经城市规划部门审定。

(三)建设工程所需外部市政、公用设施条件等已具体落实。

(四)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材料、设备已经落实。

(五)施工合同已正式签定,施工单位已落实。

(六)有持证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已取得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七)工程质量监督已委托。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

招标投标不规范

首先,承包、发包双方都有违背招标程序的行为。部分发包方在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弄虚作假,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邀请招标的办法,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有些施工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招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活动。

合同签订不平等

发包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常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专家认为,中国的建设工程市场属于典型的卖方市场,这不但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有关,而且是市场竞争的产物。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来提高建设工程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建设工程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住建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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