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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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01:18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有许多经典的桥段令人印象深刻。
说起武松,大家可能最先想到的是打虎那一场浓墨重彩的搏斗,但是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关于他的另一出经典——杀嫂。
故事是发生在武松得知自己的亲哥哥武大郎被西门庆和潘金莲这对奸夫淫妇杀害之后,先去斩潘金莲,而后去杀西门庆。其中在杀潘金莲时有个细节值得我们仔细推敲,就是首先扯开潘金莲的衣服,那他为何要这样做呢?
有人说他可能也是觊觎潘金莲的美色所以这样做,那是否可以解释通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了一下武松这个人。明末清初的著名文学评论家金圣叹就曾评武松“天人也,有石秀之细,燕青之机,林冲之毒,鲁达之阔”。所以武松并不只是有勇无谋的匹夫之辈,相反他也有胆大心细的一面。
再看当时杀嫂的背景,武松知道事情后第一件事不是去报仇,而是找人证物证,然后带着他们一起去告官,这说明武松是冷静、懂法的。而且武松当时是官府人员,对法律的条条框框更为敏感。所以如果武松直接去报仇,虽然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但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可能会被判死刑。所以告官是最稳妥的办法。
因为宋朝的法律《宋刑统》规定的很明确:
1、通奸者,男的判一年半,而女的如果是有丈夫的,则要判两年;
2、合谋杀死丈夫,奸夫淫妇要处死;
3、亲人被杀,只能告官不能私下复仇,否则以杀人罪论处。
出人意料的是,官府驳回了武松的请求,理由是证据不全。没办法,武松只能采取报私仇的办法。兄长被杀,这仇不得不报,但处理不好容易把自己给搭进去。于是冷静下来的武松找来街坊邻居,让他们作证写下潘金莲与西门庆苟合的事件经过。然后*着潘金莲和王婆将谋害武大郎的过程如实交代,并让邻居记录。这才开始复仇。
原文中写到“武松杀嫂嫂潘金莲的时候,潘金莲见势不好,要叫,头却被武松一把揪住,胳膊被武松双脚踩住。这之后,武松一把撕开嫂嫂潘金莲的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
依照当时的大宋律令,将杀人罪分为这个谋杀、故意杀人、斗杀等几种类型,其中谋杀、故意杀人是要偿命的死罪;但特别规定斗杀无需偿命。斗杀就是在打架斗殴中被杀。大家可能会说,武松连老虎都打的死,还需要和个小娘子搞这套?
当然!在*之下,流程还是要走一个的。
武松复仇时撕扯对方,又让邻居记录在案,就是为了营造一个斗殴现场。这样一来,官府也有法律依据来给武松保护,于是后来官府判决说武松本来是去祭奠武大郎的,可是潘金莲不让,两人发生争吵,西门庆因为与潘金莲通奸,上来帮忙,发生了斗殴。武松失手斗杀两人。一个斗杀,使得背负两条人命的武松最后只受到发配的处罚,比起死刑好太多。
显然,熟知法律的武松巧妙利用法律规定,既报了仇又保全了自己。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书中说阳谷县令念武松是条汉子,其情可屈,所以与办案小吏合计后把招状重新做为:“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 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
其次当然是为了“快,狠,准”的杀死潘金莲。一是急于用潘金莲的心肝祭奠死去的哥哥。还有就是在杀她之后武松还要去找西门庆算账,所以不宜在这儿浪费太多精力,也要有足够的体面。如果有衣服的话,可能会失了准头,也可能会使刀子和衣物缠绕,场面就会变得血腥污浊。试想,满身血渍的武松去找西门庆报仇,沿路肯定会招来许许多多的目光,可能还会有好心人去报官,总之会困难重重,甚至会让他报不了仇。
再次,扯开衣服杀人还有羞辱报复之意。潘金莲再淫荡无耻,也是个美艳青春女人,当然在意酮体的私密性。而武松恰恰通过剥除衣物、光天化日之下让其暴露身体来对她极尽羞辱。也就是说,这种杀法对潘金莲也是一种羞辱。
武大郎对于武松来说,乃是至亲骨肉,所以杀兄之仇不共戴天。潘金莲勾搭奸夫、毒杀武大在当时社会世情下是一种奇耻大辱。这件事对武大和武松来说,犹如抽在脸上的一道火辣辣的耳光,因为我们从古至今就对名誉看的很重。依照武松从小就一贯遵循的道德标准,潘金莲的做法就是畜生不如。
而且临刑前把女子衣服扒开示众,这是古代刑罚对于失节女子的普遍做法。明清小说里杀淫妇多有剥衣描写。官府对女人犯罪,特别是奸淫案的女人,常常附带着多种躯体暴露的羞辱,算是主刑之外的一种“附加刑“吧!如裸杖、**、骑木驴等。武松身为捕头,自然是对这种行刑的场面司空见惯,当时的老百姓也往往感到大快人心。所以武松作为当时的官府人员,可能会不由自主的就这样做了,这样不仅羞辱了潘金莲,而且也是武松对其这种奸淫行为的一种另类的质问。
不仅是武松杀嫂,也是《水浒传》里,杨雄杀妻子潘巧云的时候,也是先剥光了衣服,然后再剖腹剜心,和武松杀嫂如出一辙。
最后从作者的角度当然是丰满人物形象,增加作品的吸引力了。武松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但他也食人间烟火。虽然小说中武松对嫂子规规矩矩,但并不代表他不动心。当潘金莲第一次对武松“用情”时,文中写道:
“那妇人也有三杯酒落肚,哄动春心,那里按捺得住,只管把闲话来说。武松也知了*分,自家只把头来低了,却不来兜揽他。那妇人起身去烫酒,武松自在房里拿起火箸簇火。”
这段描写极其传神到位:武松对潘金莲挑逗的反应,“只把头来低了”,一个“低头”的不经意动作,自然投射出了武松内心的某种微妙悸动,也不乏初涉爱河的男女之间的某种羞怯之态。如果不动心,没感情就显得不太真实。但是武松时时刻刻都守着那条线,关乎人伦和道德的底线。所以当潘金莲有了更露骨的言语姿态时,武松严厉制止了这种行为。
武松其实明白嫂子的心意,但是如果越线,他不就和西门庆一样了吗?但他却静静的坐在那里拨动炭火,可能内心也有一些悸动。所以通过这些细节的深刻描写,提现了武松作为一个人的有血有肉和最基本的人性的表露。而且配合那些血腥夸张的打斗场面,使文章看起来更具感染力和张力。
所以说武松在杀潘金莲之前撕开其衣服,是武松对经过冷静思考之后做出的一次选择,是对其不耻之举的一次羞辱,是对其弑兄的一次报复,也是武松内心深处的对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01:18
在古代杀人分层次,在打斗中杀人,是会减轻罪责的。 武松撕开嫂子的衣服,就是为了制造打斗的场面,这样不仅为哥哥报了仇,自己也不会因为故意杀人罪偿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01:19
因为撕开衣衫就会被认为是他是和潘金莲是经过了一场厮打,不小心误伤了她的性命,按照宋朝当时的律法,这样不会判死刑。武松不想为这样的人丢掉自己的性命,所以才这么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01:19
是因为武松认为他嫂子是一个*,荒淫无度。所以用最侮辱的方式把她的衣服撕开,杀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