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0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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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18:35
侮辱罪加处罚标准是根据犯罪的具体行为确定。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发生纠纷,经常会动口角,有的人会侮辱诽谤他人。这些行为是违法的,受到诽谤的一方可以向派出所报案,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的话,派出所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拘留、罚款等。
一、侮辱罪加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犯罪的具体行为确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量刑要在全面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基础上,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综合做出分析判断。
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
区分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二、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侮辱诽谤行政处罚标准分为两个档次,情节一般的,当事人会被处以五天以下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被处以十日拘留和五百天罚款。当然,如果涉嫌犯罪的话,会由机关立案处理。的量刑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