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7:3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13:30
湖南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明确划分了督导评估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详细的分工说明:
作为督导评估组的核心,组长负责整个评估的全面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主持评估碰头会,审定督导评估意见,参与汇报会和反馈会,必要时还会召开教师座谈会,确保沟通的畅通和评估意见的准确制定。
副组长在组长的指导下工作,重点在于检查学校的办学方向、理念和行为,负责评估1-3项、32-41项指标,并亲自听课3节。同时,他们还要对20名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并分析结果。
该组由1人负责,关注4-16项指标的评估,核实并填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情况统计表》(二)和(三),确保学校硬件设施的评估准确无误。
由2人组成,他们负责评估17-22项指标。任务包括:进行问卷调查、听课3节,检查20本教师教案、部分听课笔记和学生作业本,并填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情况统计表》(一)。
1名成员负责评估23-26项指标,听课4节,同时汇总全组的听课情况,为评估提供教学质量的坚实依据。
1人负责评估27-31、42-45项指标,以及对10名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考核。此外,他们还需听课3节,深入评估学校的特色教育。
每个小组在完成各自任务后,还需填写《督导评估操作表》,撰写1000字以上的督导评估专题意见,内容需包含学校的显著成绩、经验、存在问题,观点鲜明,数据准确,内容详实具体。
1名资料员辅助组长,负责联络工作,整合各组的评估意见,撰写学校督导评估总评,并填写《省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计分统计表》。此外,他们还负责收集评估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重要资料,如评估统计表、自评报告、督导评估操作表、计分统计表和最终的督导评估意见,以便存档。
为了规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确保督导评估客观准确,收到实效,特制定本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