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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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22:20
在2005年6月18日,南昌晚报在一份重要新闻的导读标题中出现严重错误。该报在一版配发了任长霞的照片,然而,照片与其报道的主题——深圳罗湖区女受贿被判15年——不符,导致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江西和南昌高度重视,相关机构迅速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这一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
南昌晚报被查实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表现为报纸发行中的低价征订销售。经核实,这一行为事实确凿,违反了关于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以及《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根据宣传部、纠风办和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以及相关法规,南昌晚报受到了如下处罚:
南昌晚报被要求立即停止低价征订销售等不正当行为,并在处罚决定下达后的10日内,其主管单位需提交书面整改意见,分别上报宣传部、省纠风办和省新闻出版局。主办单位南昌日报社和南昌宣传部需严格督促报社改正不正当竞争,杜绝恶性竞争,否则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甚至追究报社负责人和主办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以确保遵循文件和规定的要求。
《南昌晚报》是南昌日报社主办的一张综合性的晚报,面向江西全省发行,发行量在江西同类报纸中居前列; 《南昌晚报》报头在南昌地区的发行量排名第一,仅整订户的数量一项就已大大超过了各同类媒体在南昌地区的发行量总数,并打破了南昌各媒体自办发行以来的发行量最高纪录;读者传阅率、广告关注度、信息可信度居江西省同类报纸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