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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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14:44
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是不需要给公司交违约金的,不过离职以后也不能违反竞业*和保密义务的相关约定,另外,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给本人提供了专项培训费,进行了技术培训的,在约定的服务期内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也要付违约金。
一、一般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不用交违约金?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交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的范围和期限】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两者存在的社会领域不同: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领域,涉及劳动过程的发生与实现。民事合同调整的则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合同注重的是商品流通过程,相对而言,很少关注商品生产过程。
2、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而民事合同则没有这样严格的要求,双方当事人没有*,可以同时或者分别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团体等。
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是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该关系经过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成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而民事合同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所具有的管理上的从属关系。
可见,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标准也需要根据违约情况分析,类似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最多不能超过公司提供的专项培训费,可是,公司给职工提供的专项培训费标准并不受法律*。
三、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交违约金的情形是法定的,若没有服务期约定,员工也没有违反竞业*和保密义务,员工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即可离职,公司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