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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于民政局等部门,看看能不能申请廉租房居住。 申请廉租房应履行下列程序:(一)户主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二)事处或者镇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根据办法规定,申请廉租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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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老公下来了,还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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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会,首先找基层居委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