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而未间隔五年,可否参加村干部选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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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8:24

.哪些选民不宜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答:根据、省《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粤办发〔2007〕20号)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一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二是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三是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四是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五是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违章乱搭乱建的。
http://xzsp.kaiping.gov.cn/outer/content?contentId=n45klp5m69371m1nlp85pl13kpl605pk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8:22

楼上说的只是一个省的情况

楼主的问题应分情况回答,不同的省所做的规定不一样,建议查一查你们省关于村民选举的法律法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8:25

不清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8:23

不能的,我妈妈就是因为生了我才被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8:27

可以吧,规矩是认定的!再者说,村干部属于村民自治性质的,很多法律条文也不太适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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