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十年的叉车工,工资还是三千二三可以提前离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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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离职是个利,只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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