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4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9:03
如果你离婚分到房产即会得到分配房,如没有分得房产,户口在拆迁房里,按拆迁故策也应该有安置房,只是自出资,(我不明白你为自己做广告?还是其它)不可思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8:59
那你也捞不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9:05
不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9:01
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9:07
获得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补偿的基础是拥有土地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如果在征收拆迁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均有权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获得补偿和户口没有必然的关系。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2011年3月17日 中纪办﹝2011﹞8号)第二条,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令第590号,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