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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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6:36
1、公司提前三十天通知,那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而你的情况是公司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因此不用提前通知,也不用因未提前通知而额外付你一个月工资。
2、根据劳动法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七条,公司要付你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按员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合同到期不续约,不属于裁员,没有遣散费(而且裁员都是要到劳动局备案的,你们公司估计规模也不大,肯定也没备案,不属于裁员)
4、合同到期终止,不属于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没有双倍补偿。
所以,单位只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具体几个月工资,要看你在那个公司一共工作了多长时间)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6:32
赔偿应为n+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