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立地下市场土地使用税需要交纳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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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3:10

建立地下市场也是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设置地下建筑的,是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但对于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土地中建立地下市场是不需要交税的。

一、建立地下市场土地使用税需要交纳吗?

建立地下市场土地使用用是需要交纳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的规定: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土地使用税的具体交纳标准,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地下建筑的土地使用税,是基于其实际的地上使用类型而定的,涉及到商业场所或者获得经济效益的,显然是需要交纳相关税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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