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百万索赔被驳回,不构成名誉侵权,什么情况下才构成名誉侵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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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3:19

我们都知道在网络上所发布的一些言论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例如进行一些虚假言论发言,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言论。因此在网络上我们应该谨言慎行,不应该依仗着一块屏幕就肆意冲浪。网络不是无法之地。如果真的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方又比较懂法的话,真的很有可能负法律责任。隔着网线也能让你付出代价。



我们都知道,一个坐拥百万粉丝的大v,影响力还是十分大的。这也是很多品牌,花费大量金钱去请那些明星或者是网红进行产品代言,它能够增加品牌影响力和品牌效应。还有一部分人会为自己的爱豆和喜欢的网红买单。但是如果一个作用百万粉丝的大V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消息,其负面影响也是十分大的。
因为现在网络上有很多专业领域的测评博主的存在,很多人在进行产品选择的时候往往会根据这些人所给出的结论进行选择,因此这些专业领域的测评博主更来需要注意自己所发内容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近日,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的小米百万索赔事件,最终的走向是被诉讼人没有构成名誉侵权,而小米公司所上交的诉求被驳回。事情的原委究竟是怎样的呢?
原来此事起因是微博上的一个名气较大的数码博主转载了一篇关于小米电视的负面视频,并且还配文:网太会玩儿了,直接火烧背板,小米电视轻松点,而后还转载了一篇消费者对小米手机负面评价的图片。


由于此事,可能对小米品牌的产品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小米方提出要求该博主刊登道歉声明,且需赔偿100W。
但在法庭上,宣判该博主并未构成名誉侵犯罪。因为其转载的小米电视着火的视频是来源于正规网站的,具备一定的事实依据。 其二,该博主也并未对转发的视频进行恶意篡改,并没有恶意引导消费者,具备一定的可信度等等。
那么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3:17

就是个人的名誉方面被他人使用,或者是用于商业途径,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一定损失,是属于侵权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3:13

一般认为,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时构成名誉侵权:(1)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2)行为人存在相关违法行为;(3)受害人名誉受到损害(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受损);(4)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3:13

必须有诽谤,侮辱,才伤害对方的人格,伤害对方的尊严,伤害了对方的名声,得到对方的经济损失,以及社会损失,这种情况才构成了名誉侵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3:16

对当事人实施了诽谤,侮辱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对新闻报道出现了严重的偏差,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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