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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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6:14
古龙的言论“白马非马,女朋友不是朋友”,是对“白马非马”这一哲学命题的通俗理解。
战国时期,赵国公孙龙在《白马论》中提出了“白马非马”的诡辩论,认为事物与概念之间存在本质差异,因此概念与概念之间没有联系。他主张“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不同,没有联系,进而推断出“白马”不是“马”。公孙龙认为“白马”既包含了“色”,也包含了“形”,而“马”仅包含“形”,因此得出“白马非马”的结论。然而,他的论证存在谬误,错误地割裂了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主观任意地混淆和玩弄概念。实验证明“白马”与“马”是相联系的,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之间存在辩证关系。
春秋战国时期的名家代表公孙龙有许多有趣的诡辩,其中最为著名的“白马非马”论。公孙龙认为“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有本质的区别,而这种区别导致了“白马非马”的论断。然而,这种论断利用了语言的歧义性,混淆了事实。在公孙龙的论证中,“是”字被用来表达两个不同的概念——“属于”的关系和“等于”的关系。这导致了与守门官的规则——“凡属于马的都不能进城”——的矛盾。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在逻辑学上反映了同一性与差别性的关系问题。他认为每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内涵和外延不同,但并不理解这种不同是必需的,是客观规律的反映。相反,他将二者割裂开来,进行抽象化和绝对化,最终得出客观唯心主义的结论。这表明公孙龙的思想方法是形而上学的。
在逻辑学中,主词表示个别,谓词表示一般。在“白马是马”这一命题中,白马是个别,马是一般。严格来说,具体的马是特殊的个别。白马也是一般,只能通过个别存在。任何个别都包含着一般,任何一般都只包含部分个别,这体现了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的统一性。
公孙龙的《白马论》中包含三点辩论:一是从马之名及白之名的内涵出发,认为马之名的内涵是马的形态,白之名的内涵是颜色,两者内涵不同,所以“白马非马”。二是从马之名及白马之名的外延出发,认为马之名的外延包括所有马,白马之名的外延仅限于白马,因此白马非马。三是从马、白、白马三个一般的差异出发,认为马是一般,白也是个一般,而白马是这两个一般的结合,所以白马非马。
公孙龙还提出了“白马亦非白”的论断,认为“白”这个概念不固定在任何事物上,而“白马”的白是固定在白马上的,所以白马既非马也非白。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虽然在逻辑学上反映了同一性与差别性的关系问题,但在辩论中过分强调了概念间的差异,忽视了概念间的联系。最终导致了主观唯心主义的结论,将一般看成自存的实体,违背了客观实际。因此,在逻辑学和实践上,我们不能像公孙龙那样主观地割裂事物的联系,而应该全面地看待问题,避免形而上学的错误。
白马非马,这是中国古代伟大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年)提出的一个著名的逻辑问题,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6:14
古龙的言论“白马非马,女朋友不是朋友”,是对“白马非马”这一哲学命题的通俗理解。
战国时期,赵国公孙龙在《白马论》中提出了“白马非马”的诡辩论,认为事物与概念之间存在本质差异,因此概念与概念之间没有联系。他主张“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不同,没有联系,进而推断出“白马”不是“马”。公孙龙认为“白马”既包含了“色”,也包含了“形”,而“马”仅包含“形”,因此得出“白马非马”的结论。然而,他的论证存在谬误,错误地割裂了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主观任意地混淆和玩弄概念。实验证明“白马”与“马”是相联系的,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之间存在辩证关系。
春秋战国时期的名家代表公孙龙有许多有趣的诡辩,其中最为著名的“白马非马”论。公孙龙认为“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有本质的区别,而这种区别导致了“白马非马”的论断。然而,这种论断利用了语言的歧义性,混淆了事实。在公孙龙的论证中,“是”字被用来表达两个不同的概念——“属于”的关系和“等于”的关系。这导致了与守门官的规则——“凡属于马的都不能进城”——的矛盾。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在逻辑学上反映了同一性与差别性的关系问题。他认为每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内涵和外延不同,但并不理解这种不同是必需的,是客观规律的反映。相反,他将二者割裂开来,进行抽象化和绝对化,最终得出客观唯心主义的结论。这表明公孙龙的思想方法是形而上学的。
在逻辑学中,主词表示个别,谓词表示一般。在“白马是马”这一命题中,白马是个别,马是一般。严格来说,具体的马是特殊的个别。白马也是一般,只能通过个别存在。任何个别都包含着一般,任何一般都只包含部分个别,这体现了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的统一性。
公孙龙的《白马论》中包含三点辩论:一是从马之名及白之名的内涵出发,认为马之名的内涵是马的形态,白之名的内涵是颜色,两者内涵不同,所以“白马非马”。二是从马之名及白马之名的外延出发,认为马之名的外延包括所有马,白马之名的外延仅限于白马,因此白马非马。三是从马、白、白马三个一般的差异出发,认为马是一般,白也是个一般,而白马是这两个一般的结合,所以白马非马。
公孙龙还提出了“白马亦非白”的论断,认为“白”这个概念不固定在任何事物上,而“白马”的白是固定在白马上的,所以白马既非马也非白。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虽然在逻辑学上反映了同一性与差别性的关系问题,但在辩论中过分强调了概念间的差异,忽视了概念间的联系。最终导致了主观唯心主义的结论,将一般看成自存的实体,违背了客观实际。因此,在逻辑学和实践上,我们不能像公孙龙那样主观地割裂事物的联系,而应该全面地看待问题,避免形而上学的错误。
白马非马,这是中国古代伟大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年)提出的一个著名的逻辑问题,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6:14
古龙的言论“白马非马,女朋友不是朋友”,是对“白马非马”这一哲学命题的通俗理解。
战国时期,赵国公孙龙在《白马论》中提出了“白马非马”的诡辩论,认为事物与概念之间存在本质差异,因此概念与概念之间没有联系。他主张“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不同,没有联系,进而推断出“白马”不是“马”。公孙龙认为“白马”既包含了“色”,也包含了“形”,而“马”仅包含“形”,因此得出“白马非马”的结论。然而,他的论证存在谬误,错误地割裂了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主观任意地混淆和玩弄概念。实验证明“白马”与“马”是相联系的,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之间存在辩证关系。
春秋战国时期的名家代表公孙龙有许多有趣的诡辩,其中最为著名的“白马非马”论。公孙龙认为“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有本质的区别,而这种区别导致了“白马非马”的论断。然而,这种论断利用了语言的歧义性,混淆了事实。在公孙龙的论证中,“是”字被用来表达两个不同的概念——“属于”的关系和“等于”的关系。这导致了与守门官的规则——“凡属于马的都不能进城”——的矛盾。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在逻辑学上反映了同一性与差别性的关系问题。他认为每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内涵和外延不同,但并不理解这种不同是必需的,是客观规律的反映。相反,他将二者割裂开来,进行抽象化和绝对化,最终得出客观唯心主义的结论。这表明公孙龙的思想方法是形而上学的。
在逻辑学中,主词表示个别,谓词表示一般。在“白马是马”这一命题中,白马是个别,马是一般。严格来说,具体的马是特殊的个别。白马也是一般,只能通过个别存在。任何个别都包含着一般,任何一般都只包含部分个别,这体现了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的统一性。
公孙龙的《白马论》中包含三点辩论:一是从马之名及白之名的内涵出发,认为马之名的内涵是马的形态,白之名的内涵是颜色,两者内涵不同,所以“白马非马”。二是从马之名及白马之名的外延出发,认为马之名的外延包括所有马,白马之名的外延仅限于白马,因此白马非马。三是从马、白、白马三个一般的差异出发,认为马是一般,白也是个一般,而白马是这两个一般的结合,所以白马非马。
公孙龙还提出了“白马亦非白”的论断,认为“白”这个概念不固定在任何事物上,而“白马”的白是固定在白马上的,所以白马既非马也非白。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虽然在逻辑学上反映了同一性与差别性的关系问题,但在辩论中过分强调了概念间的差异,忽视了概念间的联系。最终导致了主观唯心主义的结论,将一般看成自存的实体,违背了客观实际。因此,在逻辑学和实践上,我们不能像公孙龙那样主观地割裂事物的联系,而应该全面地看待问题,避免形而上学的错误。
白马非马,这是中国古代伟大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年)提出的一个著名的逻辑问题,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