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取证背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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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9:49


在2009年10月26日的新闻通气会上,上海浦东新区宣布了对一起“钓鱼”事件的处理结果。区长姜梁承认确实存在使用不正当的取证手段。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10月20日公布的调查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此,浦东新区*对公众表达了公开的歉意。并且,已经开始启动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责任。



这起“钓鱼”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浦东新区*的处理态度和公开道歉,显示出了对不当行为的严肃态度和对公民权益的尊重。这种做法,无疑为*的公信力加分,也向公众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将严格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不当行为。



不正当取证手段,通常指的是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使用欺骗、威胁、贿赂等非法手段。这些手段往往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侵犯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浦东新区*在此次事件中,承认并道歉,表明了其对不当行为的严肃态度。这不仅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对其他*部门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他们要严格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启动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责任,体现了浦东新区*的公正和决心。通过这一措施,可以有效遏制不当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对其他工作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他们在执行任务时要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确保公正、公平的执法环境。这样的处理方式,有助于提升*的公信力,增强公众对*的信任和信心。



总之,浦东新区*对“钓鱼”事件的处理,展示了其对不当行为的严肃态度和对公民权益的尊重。通过启动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不仅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对其他*部门起到了警示作用,有助于提升*的公信力和执法环境。这一事件的处理,为*的公信力加分,也为公众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


扩展资料

不正当取证,是上海发明的新词,专业的说法是“非法取证”。该新词源于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不正当取证是讲取证方式问题,而非法取证是强调对证据效力的定性。不正当取证与非法取证虽然只是一个字的差别,但其法治思想截然不同。2009年10月27日,这一问题被有关人士在网络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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