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08 07:2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7:37
分词短语作状语,其逻辑主语应该和句子的主语一致。
Feeling very hot, he took all his clothes.
这句话中,feeling very hot 的逻辑主语是he. 将分词短语转换成一个句子就看得更清楚了:
He felt very hot. (he 是主语)
所以说,选项D是错误的,因为being a very hot day的逻辑主语不可能是we, 试着用we作逻辑主语转换一下:we were a very hot day. (是不是很可笑?)
选项B之所以不对,是因为it was a very hot day 是一个完整的句子,we went swimming in the river. 也是个完整的句子。两个句子放在一起,中间用逗号,就成了并列分句。但现代英语中两个并列分句之间必须有连词,否则就不规范了(这一点和汉语不一样,是学生们经常犯的一个错误,也是考试中经常考到的一个考点,切记!)。当然,如果在we went swimming in the river前有个并列连词and, 那就可以选B了。
选项C和选项B是同样的问题,也是缺少连词。
选项a是主格,即带有自己的逻辑主语的短语。这样主格不受主语一致要求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7:33
应该选A,主格
如果选B或者C,那么逗号后面应该有and
D应该改成It being a very hot day变成主格形式就对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7:37
选A,BC都是一个的句子,不可能同时选,若横线后是一个豆号,则可看成是主格结构,如果选D,它省去主语,则认为这个句子前后主语一致,那么明显不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7:36
答案选B,it was a very hot day 中的it 指的是“天气”。
在一个非常炎热的日子,我们去河里游泳。
OH !看错了 我以为有and呢!细心 细心 细心 细心
正确答案选A因为主格结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7:31
A ,这是主格结构
B、C是同样的错误,it was a very hot day 和 the day was very hot 都是完整的句子,we went swimming in the river也是,这样两个句子中间不能仅用逗号隔开,要么用连词连接,要么把逗号改成句号
D:句子的主语we 是人,按照D选项,整个句子的意思是 “作为很热的天气,我们去河里游泳了。” 很明显,人不是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