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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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1:39
值班律师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人民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或安排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
网友咨询: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值班律师的职责有哪些?
律师解答:
值班律师应当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充分了解认罪认罚性质和法律后果的情况下,自愿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应当为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下列法律帮助:
(一)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告知涉嫌或指控的罪名、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等;
(二)提出程序适用的建议;
(三)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四)对人民认定罪名、量刑建议提出意见;
(五)就案件处理,向人民、人民、机关提出意见;
(六)引导、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律师补充:
值班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当为值班律师会见提供便利。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值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自人民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值班律师可以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情。人民、人民应当为值班律师查阅案卷材料提供便利。
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出书面意见等法律帮助活动的相关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值班律师,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人民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或安排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
第三条 值班律师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值班律师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