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常用措施(六)——申请对被执行人出境_百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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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3:35

在执行案件中,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出境是常用之一。《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此有明确规定。我国护照持有率较低,出境措施对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至关重要。

出境的操作流程包括:申请执行人向提出申请,进行审批,审批涉及内部与上级两道程序,最终出具出境决定书。决定书由执行法官送达相关部门实施边控措施。

出境期限根据情况不同,有长有短,最长可达五年。期限届满后需续报,逾期自动解除。提前解除需执行办理撤销手续。

出境措施解除条件主要有两点:一,被执行人完全履行判决义务;二,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或得到申请执行人同意。基于此解除措施,旨在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总结来说,被执行人出境是执行程序中的一种有力手段,旨在通过自由出行,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应主动向提出出境申请,并充分说明必要性,以期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促使其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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