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做了个招工体检,用人单位以我有乙肝核心抗体阳性为由不聘用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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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6:23

我想知道仅核心抗体一项阳性有问题吗?
核心抗体阳性说明你曾经感染过乙肝病毒。其余4项阴性,说明已经康复。

用人单位以此为据不聘用合理吗?
不合理。用人单位不能以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劳动者或辞退劳动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最近联合下发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明确要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促进公平就业,保护其隐私权。况且你的结果是曾经感染,现在已经没事,所以用人单位以此为据不聘用是不合理的。

体检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出吗?
这项费用一般是由个人出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6:24

仅那一项是阳性没问题啊,只有第一项乙肝表面抗原是阳性的时候你才是乙肝。用人单位太无知了。你可以去跟他们理论,必要的话去告他们。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6:24

体检费看他们当时怎么说,建议去正规的医院做个肝功能,你那个问题不大,到时候结果出来,证明没什么事的话会发健康证给你,以后你也不用做体检直接给他们你的健康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6:25

毕竟是人家招人,你不如先去医院做个检查,拿上证明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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