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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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09:26
适者生存,这个概念原本由赫伯特·斯宾塞在18年提出,适用于广泛的对象,意味着“以竞争争取生存”或“以竞争争取优势”。然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是19世纪时人们对自然界中生存竞争的描述,强调生物消灭其他竞争者以求得生存。人们将其引申至人类社会,描述为不择手段的斗争或商业竞争,往往涉及暴力、倾销、不平等条约、贩卖人口等行为。这些行为不仅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被一些信仰种族主义、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的人所推崇,还推广至社会哲学、人类学、优生学、政治学、经济学、投资学等领域,制造了巨大的混乱。这些思潮被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自1944年起,这些观点遭到唾弃。
实际上,“弱肉强食”并非自然界固定不变的法则,而更像是“懒者生存”。在自然界中,存在频繁的物种灭绝事件,其中一些物种因环境适应性较低而被高环境耐性、行动迟缓或身体微小的物种取代。个体、种群、物种之间确实存在竞争现象,但并无确凿证据表明竞争是大群体进化的驱动力。在自然界中,我们很少观察到竞争同一生态位的物种将其竞争者消灭的情况,更常见的是竞争失败的物种改变其习性以避开竞争者,或者转变至其他生态位。此外,不存在任何东西能够保证从低级到高级、从弱到强的进化方向。演化没有长远预见性,也没有特定方向。
古生物学研究揭示,地球历史上的一些剧烈变化导致某些物种在日常条件下看似有利的性状在环境变动时成为负担,最终导致物种灭绝。许多幸存的物种在大灭绝后并未恢复原先的数量与多样性,甚至出现“数量继续下降、在延迟一段时间后灭绝”的现象。追求“强大”可能导致“积重难返”,这在自然界中屡见不鲜。
在生物界,共生关系非常普遍,包括互利共生、偏利共生和无害共生。人本身就是一个多细胞生物,体内有大量微生物,它们的数量甚至超过人体细胞数量,而人类基因组中包含的逆转录病毒片段控制着人体的重要生理过程。人类的巨大力量源于人类创造虚构概念、共享这些概念以建立广泛合作的能力。内共生学说下的线粒体和叶绿体,证明了群体间的互帮互助是地球生物圈的主流。
性选择、生殖选择和人工选择被视为广义自然选择的次分类。在某些理论中,针对人类的人工选择,如奴隶主对奴隶的圈养和纳粹的“生命之泉”计划,往往难以取得预期效果。这些尝试在纳粹倒台后成为反驳种族优越论的证据:采用铁腕手段贯彻“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尝试并未为接受筛选的孩子们带来超乎常人的优势,反而导致这些“纯种高等民族”的犯罪率、自杀率等指标超过同等收入人群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