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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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8:37
在NBA的规则体系中,存在一种被称为“受保护选秀权”的概念。这种选秀权特指一支球队在未来两年内保留的首轮选秀权中的一个。具体来说,规则禁止球队将连续两个赛季的首轮选秀权同时用于交易。例如,在1999-00赛季,即使球队在1999年选秀中没有第一轮选秀权,他们依然可以送出当年的选秀权,因为这不属于“未来”选秀权的范畴。然而,他们不能同时出售00年和01年的第一轮选秀权。这种策略在实践中常表现为“隔年”出售选秀权。值得注意的是,球队只要在某一年拥有了该年的第一轮选秀权,无论它是通过自己获得还是在转会交易中获取的,都可以作为受保护选秀权的计数。即使拥有多个选秀权,只要有一个在保护范围内,其余的就可以被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