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我是保定的,2010年成为二手房的业主让交2003的暖气费,求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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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9:55

首先物业工作失误,告诉你说不欠费,但是留下遗迹了吗?就是相关字据,否之要是不承认你是没办法的。
买卖合同成立,甲方各项风险已经自动转化到你乙方身上了。为这个事情去找买房子的别人认不认还不说,就算你要和他打官司,你想想你及时赢了,也是不知道多久的事情了,可你总不能今年冬天不用暖气过冬吧。
因此我个人建议,在物业不认账情况下,你可以和供热公司联系下,(不要和现场的说,这些都是干活的,是做不了主的)说明情况,看能不能打打折,事后在去和卖房子的谈谈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0:00

暖气费如果是物业代收就去找物业理论,如果不是就只能找原来的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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