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厂里损失20000多元.老板要我全额赔尝.请问合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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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4:18

一、对于员工失误而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就适用合同法,合同法是一般法,劳动合同法是特殊法,当特殊法没有规定时,就适用一般法,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来说,合同双方都有义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你失误造成对方损失,那么也就是没有根据合同义务来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了,那么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这赔偿额度上来说,就要根据你的失误行为和造成的损失的关系的紧密性了,就是确定你的责任大小,根据纳米的过失程度来承担赔偿责任。

二、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有重大过错的,单位是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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