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五章 附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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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9:32

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五章,详细阐述了一些关键术语和操作方法的定义:


第二十五条,对于鼠害的监测方法,鼠夹法是指在一天内统计有效鼠夹捕鼠比例来评估鼠密度;粉迹法则是通过检查20厘米见方的粉块上有无鼠迹,计算鼠害程度。鼠征阳性率指的是具有鼠洞、鼠粪或鼠咬痕的房间占比。


对于蟑螂,蟑螂成、若虫阳性率或卵蛸阳性率指的是发现成虫、幼虫或卵鞘的房间占比,而平均密度则是指阳性房间内这些生物的平均数量。"孳生地"特指蚊、蝇等害虫繁殖生长的地方。


在特定行业和场所,如建筑工地、公厕、垃圾堆点等,由于条件适宜,容易招致或滋生四害,它们被列为"易招致或者孳生四害的行业和场所"。


对于单位规模的划分,小型单位占地或使用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中型单位在1000至3000平方米之间,大型单位则在3000至5000平方米,超过1万平方米的按每增加5000平方米为一个大型单位计算。


第二十六条规定,该规定由市爱卫会负责解释,乡村地区的除四害管理工作可参考此规定执行。而第二十七条明确了本规定的生效日期和与以往规定冲突时的处理方式,即自1994年5月23日起实施,与规定冲突的旧规定以本规定为准。


扩展资料

(1988年4月20日上海市批准根据1994年5月23日《上海市关于修改〈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54号令第二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24日上海市第28号令第三次修正并重新发布并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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